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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论文

原始凭证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时间:2023-02-28 01:31 所属分类:会计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原始凭证失真是指由于原始凭证的不规范、不正确填写或原始凭证的造假而导致原始凭证所承载会计信息与经济事实不符的现象。原始凭证造假的手法多样,出现原始凭证失真现象的原因也是种类繁多。本文通过对失真原始凭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预防和治理原始凭证失真的对策。

  关键词:原始凭证;失真;治理对策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载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它是组织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中的原始凭证从内容到形式上也越来越复杂。原始凭证的失真在企事业单位中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我们要对原始凭证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会计信息质量的源头抓起,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

  一、原始凭证失真的表现

  (一)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原始凭证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经济业务内容与发票范围不一致。这样做的结果既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又很难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例如:使用商业零售发票,项目内容却填写为劳务费;使用图书发票,项目内容填写为礼品。2、会计原始凭证填写的经济业务项目与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不一致。例如:假借正当名义公费报销。将不能报销的化妆品、食品、日用品等请客送礼的物品以“办公用品”为名报销;将购物券以工作服为名报销;将娱乐活动甚至违法活动的费用以餐费为名列入业务招待费报销等。

  (二)不能合法使用原始凭证

  不能合法使用原始凭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不按规定同时全联次地复写开据发票,而是按各自需要大头小尾地开据各联次不统一的票据,达到少支多报或多收少记,使双方从中获利,从而达到侵吞公款,偷税漏税的目的。2、使用过期作废发票及收据。3、编制虚假的自制原始凭证,如:编造工作人员名单领取各种劳务费等款项,从而套取现金。

  (三)不能完整填写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 1、凭证名称; 2、填制日期和编号;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财务公章;4、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或个人的名称;5、经济业务的内容;6、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单价、金额。

  在实际工作中原始凭证的填写不能按上述要素的要求按顺序,逐栏,全联一次性套写。漏填,少填,不填现象非常普遍。如:开票日期不填写;接受凭证单位的客户名称有的填写不准确,有的干脆不填;业务内容,单价,金额往往不填;金额填写不完整,有的漏填小写金额;还有的发票上没有公章。这些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必然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原始凭证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缺乏力度

  从企业内部管理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财务报销制度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滞后,从而导致在财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合理但不合法,合法但不合理的报销事项。

  从法律法规来看,我国的《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票据管理条例》等对弄虚造假、偷税漏税者作了许多规定,但是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却不多,即使处罚也缺乏力度。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二)审核不够严格

  《会计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这一规定是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往往不能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能坚持原则和制度的规定,对于单位领导签字批示的原始凭证不敢拒绝受理,从而导致原始凭证失真。

  (三)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工作的好坏。由于一些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法规不熟悉,业务不熟练,不能对失真的原始凭证进行有效辨别,导致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流入会计核算资料中,从而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

  (四)社会环境中诚信缺失

  导致原始凭证失真的原因之一还有社会环境中缺乏诚信,因为原始凭证失真不仅仅是由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的诚实守信缺失造成的,还包括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和主管部门的诚信意识淡漠,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获取利益,想尽各种办法编造虚假原始凭证。另外各类法规对违法行为均有制裁的办法和处罚条例,但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不是依法查处而是说情成风,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罚代刑。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结果,也促使原始凭证失真继续发展扩大

  三、治理原始凭证失真的对策

  (一)加大监管力度

  企业应加大对原始凭证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完善改进财务制度,尤其是财务报销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审计部门应对相关人员加强《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票据管理条例》的宣传,对于开具,使用虚假原始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原始凭证严格审核

  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审核原始凭证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实。原始凭证所列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

  2、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手续完备。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

  3、审核原始凭证的填写是否准确规范。原始凭证书写要清楚、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新开具,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发现伪造、涂改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办理。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应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会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财务知识和操作能力的更新,要求会计人员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锻炼,勤于思考,提高审核水平和判断能力,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

  (四)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

  诚信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指真诚、诚实;信,指信任、信用和守信。“诚”与“信”合起来作为一个科学的道德范畴,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可以把诚信定义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同现代经济契约关系和民主政治密切相关并继承了传统诚信美德的真诚无欺、信守然诺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应该树立诚信观念,加强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讲信用、不伪不欺的行业诚信形象。同时要推动强化全社会树立诚信建设,尤其要强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和主管部门的诚信意识。原始凭证的失真不是单一的会计人员造成的,它是一个社会问题,要提倡全社会公民的诚信,诚信应成为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要建立诚信条例,诚信管理使会计在制度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承担必要的惩罚,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及相关人员在取得、填制原始凭证时要诚信地提供正确、真实、完整、合法的凭证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有可靠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海燕.原始凭证存在问题及原因与防范对策 [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6):33-34.

  [2]雷少阳.张奎鹏.傅鹏程.会计原始凭证失真现象与治理对策 [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3):33-35.

  [3]符金凤.原始凭证失真分析与治理对策 [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17):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