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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企业合同价格谈判技巧

时间:2023-01-26 20:56 所属分类:其他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企业管理与内部控制面临着严峻挑战与考验,如何通过切实可行的方法与策略,全面优化提升合同价格谈判质量,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合同价格谈判的重要性,分析了企业合同价格谈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一调两审”法以及反“不平衡报价”法等多个角度与方面,探讨了企业合同价格谈判技巧及运用策略,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认知。

  关键词:企业管理;合同价格谈判;现状问题;技巧策略

  引言:

  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愈发凸显,企业为求得生存与发展,势必要通过各类路径压缩成本,保障效益,合同价格谈判便是其方法之一。当前形势下,有必要宏观审视企业合同价格谈判现状,充分运用各类谈判技巧与方法,提高合同价格谈判的整体效果。本文就此展开了探讨。

  1合同价格谈判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价格谈判是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降低与控制企业经济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载体,其谈判效果的好坏与企业整体运行成效密切相关。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与控制,在建立健全合同法律法规、明确合同约定规则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新时期各类企业高效开展合同价格谈判提供了基本遵循与导向,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现实成就,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实践经验。同时,各类企业同样在创新合同价格谈判方法,灵活运用各类谈判技巧与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充分有效整合了合同价格谈判相关的各类资源要素,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场资源价值的最大化。

  2企业合同价格谈判现状及存在问题

  2.1缺乏明确有效的合同价格谈判机制

  企业合同价格谈判过程涉及诸多方面要素,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谈判管理机制,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管控,才能获得相对理想的合同价格谈判效果。从当前现状来看,部分企业未能紧跟市场经济发展动向,建立具有明确导向性的合同价格谈判机制,致使合同价格谈判目标、方法及过程存在显著随意性与盲目性,企业预期利益目标无法在合同价格谈判过程中得以体现。

  2.2现代信息化技术运用不充分

  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为企业合同价格谈判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工具与手段,使价格谈判人员在数据分析、资料检索方面拥有了更为灵活的分析方法,使得传统环境下难以完成的价格分析与谈判任务更具实现可能。实践表明,部分企业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价值重视不足,狭隘地认为信息技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可有可无,无法构建差异化的合同价格数据模型,合同数据分析的精准性有待提升。

  2.3合同价格谈判人员的谈判技能有待强化

  在企业合同价格谈判中,相关人员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关键角色,是运用各项谈判技巧,分析与识别价格风险的直接实施者与操作者,其谈判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最终谈判效果具有直接关联。从当前现状来看,部分合同价格谈判人员专业素养相对不足,对新形势下的合同价格谈判风险预估缺失,对各类谈判技巧的运用熟练程度有待提升。

  3企业合同价格谈判技巧及运用策略探讨256

  3.1“一调两审”法

  在企业合同价格谈判中,“一调两审”法属于基础性谈判方法,也是运用最为普遍的方法。其中,“一调”即在确定合同标的项目后,由相关人员对市场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形成参考结果;“二审”指企业内部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进行初谈,再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与对方进行正式谈判,以形成最终合同价款。通过运用“一调两审”法,企业可有效识别合同价格谈判中的各类风险,并可合同价款予以压缩,使其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

  3.2反“不平衡报价”法

  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为能够在招投标中占据优势地位,承包商必然会通过多样化的路径降低或转移风险,“不平衡报价”便是投标方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通过运用“不平衡报价”法,投标人可立足于总价不变的基础上,调增或调减部分分享工程的单价或指标,以提高中标概率,且不影响自身经济利益预期。为了有效应对“不平衡报价”法可能造成的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风险,企业可采用反“不平衡报价”法与对方谈判,具体方法包括求费用现值法和成本分解法。该两种不同的方法在折现率选择、价格明细分析、基础价格核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应根据合同项目实际需求,选择严密合理的评标标准,予以综合考虑。

  3.3百分比取费法

  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广大企业而言,合同业务类型日趋多样化,所涉及到的各类风险问题同样更加难以控制,对此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可采用百分比取费法。该方法根据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客观特点,在合同价格签订前,对经济行为活动的内容进行校核,确定工作量、材料价款、利润、税金等,并按照综合比例进行取费,最终形成合同价格,以达到降低经济成本支出的目的。在此过程中,企业可有效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基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的取费计算分析平台,将数据指标导入系统,自动生成百分比取费的相关参数指标。

  3.4权力限制法

  权力限制法即将企业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企业管理层赋予的最高价值与对方进行谈判,以有效规避人为主观意识的不合理干预,使对方在合同价格谈判中不予突破该底线,最终达成双方均可接收的合同价款。在权力限制法运用实践中,要全面广泛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及未来起伏波动信息,确定某一符合预期的合同价格,并取得企业管理层的认可与支持。同时,权力限制法同样对合同价格谈判人员的综合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素养,掌握专业化的理论知识,提高对谈判技巧的运用熟练程度,充分发挥本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优势。

  3.5最高限价法

  在部分项目的企业合同价格谈判中,为防止对方刻意抬高价格而造成的企业被动问题,可通过采用招投标方式,让对方首先给出一个初步估算,摸清对方合同价格初步意愿。在此基础上,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预算进行全面审查分析,并进行当场压价,压价后选择最低的价格作为最高限价。当项目实施完毕,实施决算中,决算价格在最高限价以外的以最高限价为准,在最高限价以内的以决算价为准。采用最高限价法进行合同价格谈判,可有效发挥竞争机制的重要作用,不会使合同价格高抬,使实际发生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4结语

  综上所述,受谈判思維方法与竞争环境等方面要素影响,当前企业合同价格谈判实践中依旧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阻碍着谈判整体质量的优化提升。因此,企业有关人员应紧跟市场经济竞争环境发展趋向,摒弃传统保守陈旧的合同价格谈判思维方法,灵活运用多类型、多形式的合同价格谈判技巧,有效整合合同价格所涉及的各项资源要素,为全面优化提升合同价格谈判效果奠定基础,为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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