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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时间:2021-12-07 10:21 所属分类:法律论文 点击次数:

  摘要:网络舆论环境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和探讨我国目前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论述。首先阐述的是近年来频频发生、屡遭网民关注与评论并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以及出现这些现象背后深层次原因;其次就是针对这三大类因素提出相应对策: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完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等。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对我们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我国互联网迅速兴起并普及开来。而这也使得民众对于司法公正方面有了更高层次、更深一层次地认识和理解;同时民众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了解国家大事小情等等一系列关于法律与法规相关信息等多方面内容都被网络所吸引着接收这些讯息,因此可以说当前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公开透明的社会环境,这也使得民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认识有了质变。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环境中的舆论监督与立法工作便成为政府和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时必不可少得环节。然而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个特殊背景之下,网络中的舆论监督与立法工作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方面都严重制约了政府和司法机关对于社会事件进行正确处理。

  由于互联网是一种新媒体形式下形成的新兴事物。因此它具有开放性、便捷化等特点。而这就导致其传播速度极快且传播范围广泛以及信息量巨大的同时还会涉及到大量不确定因素与法律法规相关情况发生,这也使得我国的司法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要想解决这些现实情况,就必须从根本上对其进行改变与完善,从而为网络环境中舆论监督和立法提供良好法律保障。

  1.2 研究背景与意义

  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自己想要知道和关注的信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们获取相关资讯、进行互动交流沟通等各种活动机会。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先进与普及化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多样化趋势下导致社会舆情多元化且复杂多样起来;加上自媒体时代到来后给公众带来言论自由权成为一种权利意识被践踏致使舆论变得更加肆意妄为使得民意走向极端而引起的非理性判断从而产生一系列问题并引发了网络上暴力、游行和犯罪等行为,这些都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网络舆情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过不少问题。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方面立法并不完善、监管不严格以及司法公正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出现很多负面新闻事件,而这都是由于民众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和认识所引起得一系列行为结果;其次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性来进行非法牟利活动的发生,使得网民对相关信息失去信心从而做出了不当言论甚至犯罪的事情屡见不止。所以我们需要对这些网络舆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从而提出合理的对策和意见,使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不断完善。2016年3月26日,“湖北石首事件”、5月份以来的这两起事件都是网络舆论引发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话题。

  这些事情中也有很多是民众对于国家法律法规不了解和认识不到位造成的。所以我们需要对相关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解决它;同时还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让网络环境更加安全和稳定,使民众的利益得到更好地保障。

  1.3 研究思路及框架

  本文从网络舆论的相关概念入手,通过对我国近几年发生和发展较快,且有争议、影响较大以及有损于社会公平正义事件进行梳理分析。并以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着大量与案件有关的热点问题为主题展开研究。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在法律方面对于公民参与立法活动所采取措施及现状;其次是在网络舆论环境下如何正确引导司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在研究思路方面,本文先通过对网络舆论环境和法院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接着介绍了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社会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履行审判业务活动有关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解答》为核心内容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司法机关对于案件处理情况如何产生积极影响。然后再从国家层面提出司法公正建设意见。最后在研究框架方面,通过对网络舆论环境和法院自身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

  1.4 研究的局限

  虽然现在的研究已经比较丰富,但是其仍然有一些不完善和需要改进之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对于网络舆情与司法公正关系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而且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体系。由于目前关于这方面并无明确结论而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因此研究结果也就很难被广泛使用了;第二、现有法律法规对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性,且其不一定能解决现实生活当中出现问题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和冲突等方面,因此在现实中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第三、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也就不能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使得司法机关很难实现自己独立行使权力。第四、目前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缺陷,如对于网络舆情的立法不够完善,对司法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第五、关于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权以及公民权利保护方面也有很多不健全之处。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

  第2章 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理论基础

  2.1 网络舆情的含义

  网络舆情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存在于各种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中,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事件有自己独到的看法与意见。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种言论称之为“舆论场”或“民意场”刘振海.论网络环境下司法公正问题.法制博览:中旬刊(社会科学版)2014]它是指民众通过各种渠道发表他们对于某个社会热点或者某类案件的观点和态度,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它是民众对于国家、社会及他人利益,以及他们之间纠纷,问题所持有或解决态度。在这个网络虚拟世界中人们可以发表自己言论。而这种观点与意见又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各个阶层之中去甚至还没有到达法律界限之时就已经被称为“舆论场”或者“民意场”了(杨立新2014)王利明.论互联网时代司法公正的实现路径-以法院和检察院为视角》,《河北法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23-32页。网络舆论场是指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大众普遍关注并被广泛传播的社会热点或者意见。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以及与之有关联的群体事件等等一些列社会问题所组成起来一种新兴媒体形式来对整个事件进行报道,这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到“舆情”(百度百科),但在这里“舆情”指的是那些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或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带有偏向性和煽动性质的话题。而这些话题主要是通过网络媒介进行传播,比如,一些政府官员或媒体人物发表言论。从“舆情”的含义可以看出,它是指社会公众在一定范围内关于事实或意见、情绪和态度等方面具有倾向性而形成的一种状态。网络媒体中网民们发表自己看法与观点对事件进行评判。

  2.2 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实现公平正义。网络舆情虽然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特征但其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能让公众更加自由地发表意见。当社会中存在一些不利于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话语权会被放大到现实社会之中去并成为现实生活的焦点问题之一;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能够客观真实并且符合法律程序规定,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与公民权益不受侵犯。网络舆情的出现使得社会中各种情况都能被曝光,这也就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挑战。在我国,由于传统媒体具有权威性和高度公信力以及大众传媒拥有着不可比拟且无可替代的舆论导向功能。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地发挥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来引导人们正确使用它作为信息资源而不是媒介本身或制造者进行恶意炒作;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避免出现“一边倒”现象,从而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2.3 司法公正的属性

  司法公正的属性有它自己本身和法律所具有的公法性。其自身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遵守国家制定、修改并通过宪法来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作为我国一项最基本也最有价值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及人民群众对民主制度建设提出要求的是以民法为主体且补充其他规范性文件形式存在于司法活动中的各种纠纷和矛盾为最终解决依据的法律体系。而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它与传统新闻媒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其新闻发布时,也是要以大众传媒为依托来进行信息传递。因此司法公正并不只是单纯地为了维护社会和社会秩序而已。网络媒体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新型传播媒介,它所反映出来的是大众对于社会现实和未来道路预期,而不是单纯地为了迎合受众,因此其在司法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4 网络舆情与司法公正的一般规律

  司法公正是指社会公平正义,它的实现需要有一定的基础,在网络上进行。但我们要看到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公民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参与权利与程序保障等权力来行使他们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所赋予其合法合理性以及正当合法有效意见;而司法机关则不能完全发挥自己作为国家公力保护者角色为司法公正提供可靠保证,因此也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了,这在网络舆情案件中体现出来:1.信息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原则是指国家要保证公民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使其对司法活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并参与到诉讼中来。2.公平正义。在网络上进行审判时必须做到“透明、公正”(张冠才.《论法与人权》);而司法机关不能因为某些客观因素就否定或限制自身行为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等做法也应予以制止或者纠正:3.公开原则是指司法权依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进行公开,以使公民能够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从而对司法权有一个客观和公正性。4.权力行使原则。在网络上可以直接发表意见但也不能是旁观者就会变成了媒体舆论监督机关,因此法院应该把控好信息发布者与传播者之间的关系并加以控制;并且要保证网络平台中网民所占比例必须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如表2):一是对言论进行限制或禁止他人随意使用自己的语言、表情和肢体动作。二是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限制或禁止他人随意传播与言论相违背,如在《互联网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要求媒体必须要有合法来源,不得非法吸收、转载和引用。

  第3章 网络舆情现状分析

  3.1 网络舆情的界定

  网络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个人因素影响,因此,要对网民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性别、不同职业性质的人群应该采取有区别性地划分。(1)普通网民:由于社会地位等原因一般是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或是上网时间较短者;具有一定知识水平且拥有网瘾或情绪敏感于网络环境下参与者;无特定身份和年龄的群体可以称之为“低关注”类人,如大学生及研究生以及医生、律师、哲学家等等。(2)专家学者: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士或有网络技术水平、拥有较高计算机操作能力及上网时间较长者;能够掌握互联网信息收集与处理的专门技能和技能并能独立进行网上传播,并且可以对一些重大事件发表自己观点,同时也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对于普通网民应该采取区别于其他群体等级或者年龄较大地方法来划分。(3)专家学者:网络技术发展迅雷不及掩耳不可落、更新换代快;它的发展迅速,但对其把握程度不够,网络信息具有很强的话语权,这就决定了专家学者在舆情方面有较高要求;同时他们也拥有自己独立思考问题以及发表意见的能力。(4)网民:网络舆论的产生是一个由个体到群体再到社会大众共同作用,因此,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对舆情事件有自己独特见解。

  3.2 网络舆情特点

  网络舆情的形成具有以下特点:(1)传播速度快。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者和接收者之间可以是面对面交流也可能有的是即时通讯。信息发布者与接受者之间的沟通方式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需要时刻担心自己所要传递消息会不会被其他人看到而发表看法或对错言提出来;而且由于现在网络技术发达、网民数量大使得任何人都可成为舆情事件传播的主体(p2.)速度更快且范围更加广泛(2)影响深远性。在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不再是以前传统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有着很大影响。(3)影响力深远。由于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处于上升阶段。所以人们对于各种意见看法有很高的敏感度与选择性;而且网民还可以随时随地发表自己内心真实想法或言论来表达个人观点从而推动案件审理结果的正确性及合理性;同时互联网上信息传播速度快且广泛,信息传播方式多样化。网络上各种意见、观点在互联网中迅速形成,并被人所接受,这也使网民的参与度提高,从而影响司法公正(4)模糊性和滞后性由于我国社会政治体制发展不完善导致人们对法律制度缺乏认识与了解以至于他们认为这是政府或司法机关应承担责任而不是自己该做什么就不该做好了吗?或者是公民自身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所以当网络舆论发生时往往会出现“一边倒”的现象;甚至于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博取公众的关注度,会选择不客观报道,或者是在网络上制造舆论压力而对司法公正进行“包装”。这就使我国社会政治体制和文化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

  3.3 网络舆情的概念及产生过程

  网络舆情的产生过程:在互联网上,人们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发表言论和观点;而网民则是利用电脑技术进行留言评论。从其形成的主体来看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意见领袖阶层——包括微博红人在内都成为他们发布信息传播行为中必不可少的话语权(price);二是网民和网站运营商所构成了网络舆情产生过程即“媒介化”,其中最重要的是用户在网络上对事件发表自己观点或看法,并与之互动。三是意见领袖和网民之间的互动。网络舆情的主体是意见领袖,他们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话语权,对事件发表自己观点或看法。网民通过评论和点赞来传播信息。

  3.4 网络舆情情况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保证程序合法,文明执法、高效便民原则。网络舆情与现实社会中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到司法是否能真正体现民意。所以要想使网络环境下更好地维护好公民和其他组织以及公众的权利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上合理性监督并解决相关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立法来约束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出现的错误行为,保障法律在正确发挥作用过程中有所作为、不做假官样等现象得以改善,使司法公正得到更好的实现。

  第4章 我国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原因

  4.1 司法公正的社会

  社会公正是司法的本质属性,是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并且需要严格执行的行为规范。我国正处于经济、政治和文化都高速发展期。在这样一个信息化飞速前进时代背景下,人们也已经意识到了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会产生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威胁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与社会秩序;同时随着信息传播速度加快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使得社会大众对于司法活动中各种现象关注度越来越高,这就导致民众参与热情大大增加而法律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这些现象都使得司法公正的社会关注度越高,越容易受到民众重视。而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人们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意见”。例如:当法院审理案件时法官会对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或者是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相符等等情况;而且在审判过程中会有很多复杂繁琐且晦涩难懂的问题,这些都使得司法公正受到影响甚至阻碍发展,这就使得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值降低。在网络环境下,社会舆论和政治压力都会影响到司法机关做出正确判断。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导致了人们对于“意见”理解不同以及判断结果有偏差;而这些都是由公民自由表达产生的,因此也造成了民意可能被偏激所左右从而使其作出错误决定或者是不公正处理的情况发生。

  4.2 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对公民参与司法活动有一定阻碍作用,因此要完善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首先从国家角度来看。要建立完备合理、全面有效地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就必须加强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其次是公民自身层面入手:提高个人素质;再次就是增强道德修养及辨别是非能力:在面对社会上频频出现的“仇富”事件时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因为害怕被报复而不相信该行为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最后就是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社会大众了解到网络舆情治理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相关法规。

  第5章 加强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对策

  5.1 加强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法治

  网络舆论的自由性和开放度,使司法在信息收集、发布,传播过程中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任意性。因此加强互联网立法建设是保障公民权利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有效最直接也必不可少且不可或缺的话题。首先要明确的是“言论自由”这一法律概念并不是我国宪法所规定出来得了一蹴而就地形成一个具体法条来约束和管理网络舆论及司法活动;其次我们还要知道,网络舆论的自由性和开放度是不可以被控制得太宽松,它所具有的隐蔽、海量传播以及匿名等特点都会给司法活动带来很大风险。因此我们国家需要加强对其立法建设。

  5.2 加强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司法权威

  司法公正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而网络舆情对司法机关造成了巨大影响,导致很多人把它当成了一种工具,甚至利用。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里人人可以成为舆论中发言者和传播者之间一个重要部分。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网络上一些虚假信息、谣言等不良现象会给人们带来不可逆因素;还有就是由于法律不完善所引起的司法不公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加强网民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是必要之举,而这就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制定专门针对这方面来规制网络舆情,同时也需要司法部门加强对民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网络上各种虚假信息和谣言等不良现象。

  5.3 加强网络舆情的规制

  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人们对信息传播和接收都有了更高层次要求。而我国目前对于这些方面还没有法律来规范,所以我们应该加强规制。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立法制度;另一方面还要提高网民自身素质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识等。只有这样才能让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才是最好的方式方法之一即司法公正也能得到保障与发展,这将有助于推动网络环境下民主法治建设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早日完成赵俊驹.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2):131.]。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5.4 加强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引导

  目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两种方式进行,但由于互联网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使得这种渠道传播到群众手中时就会产生极大地不真实性与偏差。因此要加强对司法公正的引导。首先司法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并实施舆情应对机制来约束、指导舆论发展方向;最后通过媒体和公众等方式进行监督,使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观点看法,从而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

  第6章 结论

  6.1 对网络舆情的建议

  第一,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要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在我国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自己是国家事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其次就是我们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网络舆情所出现的各种矛盾与纠纷事件而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情绪;最后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公民权利保护意识教育并进行大力整顿,切实保障人民在司法过程中得到应有得权益。第二,加强网络媒体的监督,政府可以通过设置专门机构来对互联网新闻媒体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网民投诉平台。第三就是我们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关于司法公正方面有具体详细规定与准则的是《人民法院舆情侦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这些行政性较强且针对重大案件处理问题和解决办法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第四是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络媒体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政府应该对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进行正确引导,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来保障司法公正。

  6.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本文在研究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时,主要是通过查阅资料、阅读文献等方法获得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由于所掌握知识有限,所以本文中只涉及到了理论层面。但是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与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社会公众对于自身权利保护意识增强这两个方面内容并没有太多深入探讨过;在研究网络民意对司法公正影响这方面时,也只是从法院、政府、媒体等多个角度做简单分析比较。因此,在以后的学习研究中,应该多向司法工作者询问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分析;同时也要加强自己对网络舆论的认识和理解。

  注释 :

  ①王来华 :《舆情研究概论 :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年 9 月版

  ②叶顺晴 李习文 :《也谈网络舆情的内涵》[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5 年第 2 期

  ③人民网新媒体智库 :《数读舆情 :深度盘点 2018 年第一季度舆情事件》

  ④李明德 杨琳 李沙 史惠斌 :《新媒体时代公众舆论理性表达的影响因素、社会价值和实现路径分析》[J],《情报杂志》,2017 年第 9 期